本方案适用于商学院【1253】会计硕士(非全日制)。
一、工作组织
商学院复试工作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统筹推进。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马 涛
成员:陶 萍、李 勐、徐 蕾、李宏宇
秘书:连 洋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
组 长:于晓红
成 员:钱国明、曲世友
监督电话:0451--86402819
二、复试资格线及招生计划
详见http://hbs.hit.edu.cn/。
三、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参加复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及录取。审查条件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考生须按照学院统一安排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安排如下:
1、审查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深 圳:3月30日14:00前,西丽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A栋教学楼A507,携带相关材料进行报到并现场查询笔试与面试的具体安排。
哈尔滨:3月31日14:00前,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2H147,携带相关材料进行报到并现场查询笔试与面试的具体安排。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者,按弃权处理。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复试审查材料提交安排如下(资格审查材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原件;
(2)毕(结)业证、学位证(未取得学位证的考生略)复印件及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查询有效期至2023年8月),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认证。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提供以上相应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薄)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字,附件1);
(5)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提交材料的要求:
复印件要求清晰、准确、有效。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复试当天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
四、复试办法
(一)考核方式
复试采用线下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及复试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复试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200分。
1、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需要参加专业综合测试考核。专业综合测试的考核方式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内容根据各学科复试参考制定。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课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运用能力,选取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023年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参考(会计):http://hbs.hit.edu.cn/info/1016/1358.htm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50分)
闭卷笔试,题型为论述题。参考范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精神以及2022年以来国内外重大时事等内容。
3、面试(150分)
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身心健康,外语听说能力以及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三)复试时间(MPAcc哈尔滨校区、深圳校区同步进行)
4月1日9:00--10:00 思想政治理论
4月1日10:15--12:15 专业综合测试
4月1日13:30 面试
五、录取工作
1、对复试的专业综合、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正常面试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综合+复试政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最后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联考综合能力分数排序。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与学校和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六、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审查工作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招生单位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审核,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状况。
七、其他事宜
1、考生需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阅读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阅读并按时签署《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1)。
2、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要求。如有违反,考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学校将按规定做出取消复试资格、入学资格等处理。如果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在考生入学甚至毕业后被发现并确认,学校将根据相应规定取消其学籍或撤销已获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3、请考生密切关注商学院网站(http://hbs.hit.edu.cn/)及哈尔滨工业大学MBA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
4、其他有关事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5、本方案由商学院解释。
6、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有关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
哈尔滨 EMBA/MPAcc:0451-86402839;13945664982徐老师
哈尔滨 MBA:0451-86417775;13936169157连老师
深 圳 EMBA:0755-26033732;18845565106贺老师
深 圳 MBA/MPAcc:0755-86534414;18811060180李老师
威 海 MF:13936345396李老师;13945664982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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